周強說,2013年9月10日,他從鄰居口中得知,張艷三天前在南岸區一工地不幸墜亡。他急忙趕往女友老家祭拜,卻被肖家人趕走。“那時我才知道,張艷的大哥張大海以女兒無父無母的理由,獲得了女兒的監護權和撫養權。”周強表示,張大海領走了女兒的撫養賠償14萬,撫恤金及其他費用共66萬。
法庭上,兩位鄰居證實周強和張艷住在一起,還生有一個女兒。“我才是孩子的爸爸,我有能力撫養孩子,希望將女兒判給我。”周強說。
被告席上的張大海非常氣憤,稱當初是周強自己不要女兒的,還將張艷母女趕出家門。張大海拿出一份筆錄,簽字的鄰居們都證實張艷母女被周強強行趕出家門,此后一直沒有聯系。
在法庭上,周強提出要做
親子鑒定,張大海則表示這個需與家人商量才能決定。法官表示,將給張大海一周的時間回家商量此事。
2011年,江津女子張艷非婚生下女嬰,她于2013年打工時墜亡,獲得近70萬元補償金。男友周強將張艷女兒目前的監護人舅舅告上了法庭,想要回撫養權。昨日,西安市法庭開庭審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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