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四五個月了卻不知道孩子到底是誰的,于是便想做胎兒
親子鑒定
要是鑒定出孩子不是現在老公的,就抓緊引產。”今年23歲的小趙(匿名)最近正在為自己的一時沖動而憂心忡忡。來西安打拼幾年的小趙,在17歲時認識了初戀男友,并跟隨他生活過一段時間。但是,由于小趙父母強烈反對他倆的事,相戀5年后,小趙也漸漸發現男友工作不如意,人也不夠上進,完全不具備結婚的條件,便忍痛和男友分手,自己一個人來到西安打工。
半年前,小趙在朋友的介紹下,認識了現在的老公,因各方面條件比較適合,加上兩個月前,正好查出她已經懷孕,他們便決定奉子成婚了。可是,這時的小趙卻忐忑不安起來,因為在懷孕前,有一次,前男友來西安,她忍不住前男友的糾纏,再次發生了關系。她現在不能確定孩子的父親到底是誰?聽說能夠通過產前親子鑒定查出結果,她便想悄悄地向一些司法鑒定所打聽相關的情況。
據了解,所謂“產前親子鑒定”,是一種“三聯體”鑒定,即父親、母親加腹中胎兒的DNA鑒定,一般要在懷孕4個月以后才可以進行。胎兒的DNA來自羊水,父母雙方則需要提供血痕或帶毛囊的毛發。目前,有多家機構已經推出產前親子鑒定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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