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子非親生,丈夫以妻子對其不忠為由訴諸法院,并要求做
親子鑒定。12月2日,西安法院受理了這起匪夷所思的離婚案件。
陳某和劉某均是西安人,2006年在一次朋友的聚會上兩人相識,陳某對劉某一見傾心,立即對她發動了愛情攻勢。經過不懈的努力,陳某最終得償所愿,于2008年1月與劉某攜手步入婚姻的殿堂。
新婚之初,陳某對劉某百依百順,兩人感情一直很好,尤其是2008年12月,劉某誕下一子小亮(化名)后,陳某對妻子更是百般呵護。但隨著兒子慢慢長大,陳某越來越覺得兒子不像自己,就連外人也在旁指指點點。陳某懷疑妻子趁自己出外務工紅杏出墻,這樣的疑慮每天困擾著陳某,最終他按耐不住和劉某攤牌,要求做
親子鑒定。回想陳某婚前婚初對自己的百般呵護,巨大的落差讓劉某感覺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堅決不同意陳某的請求。自此兩人的感情一落千丈,劉某認為丈夫是無理取鬧,陳某認為妻子是做賊心虛。最終陳某以妻子不忠為由于2013年12月訴諸法院要求離婚,并在審理過程中,向法院提出了親子鑒定的申請。
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2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在審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類白細胞抗原作親子鑒定問題的批復》,法院認為,親子鑒定涉及人身,不能強制,應當以雙方自愿為原則,綜合考慮雙方的申請、證據還有孩子的情況而作出判斷。結合這一案件,其一,婚生子小亮剛剛5歲年齡尚幼,且劉某拒絕配合做親子鑒定;其二,陳某并沒有證據證明劉某有婚外情,純屬個人猜測,且婚生子小亮從孕育到分娩均處于婚姻期內。
據此,法院對陳某提出的親子鑒定不予準許。鑒于陳某與劉某感情基礎深厚,發生矛盾只是因為彼此不信任,只要加強溝通交流,雙方和好是有可能的。最終法院依法駁回了陳某的離婚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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