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員準備:
(1)被鑒定人應由母-子-可疑父親或父母-子組成,只要求父子或母子二人鑒定者我們稱之為單親鑒定;(2)成年被鑒定人均應自愿同意鑒定;(3)被鑒定人應了解自己或近親屬有無遺傳病史,并在半年內(nèi)沒有輸過別人的血,兩年這內(nèi)沒有骨髓移殖。
2.資料準備:
(1)被鑒定人的身份證、孩子出生證(或戶口證明)等證明身份及其相互關系的證件;(2)如系有關單位委托的鑒定的,須開具委托書。
3.鑒定費用。一般是3000多元人民幣。
4.親子鑒定的委托、采血及報告發(fā)送
(1)有關單位辦理的案件,由案件承辦單位填寫鑒定委托書,并由案件承辦人帶領被鑒定人到指定地點采血。親子鑒定報告由委托單位領取。(2)個人要求鑒定者,應事先與我中心取得聯(lián)系,約定鑒定時間。被鑒定人可填寫鑒定委托書并簽字。鑒定報告由被鑒定人協(xié)商某一方領取或雙方共同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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