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明與趙劉麗本是夫妻,婚后兩人經常爭吵,無奈之下訴訟離婚,庭審時兩人因女兒是不是親生發生爭執。日前,利津縣法院成功調解了這一起涉及婚生女異議的離婚案件。
張明與趙劉麗于2010年9月登記結婚,婚后五個月張明生下一女后,趙劉麗即與張明因家庭瑣事大打出手,并外出打工。2013年3月26日,張明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趙劉麗離婚。庭審中,趙劉麗認為婚前二人未同居,難以確定孩子是其親生,堅持進行
親子鑒定。張明堅稱孩子是趙劉麗親生,雙方爭執不下。主審法官對雙方進行了說理釋法,最終,張明同意通過鑒定以示清白。
經西北政法大學司法親子鑒定結果,孩子系張明、趙劉麗親生,趙劉麗對鑒定結果表示認可,并后悔虧欠家庭和孩子太多。因張明態度堅決,在法院的主持下,雙方調解離婚,婚生女隨張明生活,趙劉麗按年支付撫養費,所涉財產均當庭予以過付。